各位考生:
根据《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18年7月3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在阿勒泰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集合(乘坐出租车或前往阿苇滩、切木尔切克的城乡巴士,在特警支队下车),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持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并自备体能测评所需的运动衣和运动鞋。
5、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