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来源:肇庆高新网 阅读:3339 次 日期:2012-08-10 11: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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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持有肇庆高新区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分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两类进行培训。企业类培训内容为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行政事业类培训内容为行政事业内部控制规范和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

三、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分为面授培训和远程教育两类。

(1)参加集中面授的持证人员必须到区财政局组织的培训班学习。培训学习时间为3天,持证人员必须按期报名进行培训,学完规定课时并考试合格。集中面授的培训主要分两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培训时间另定。

  (2)参加网上远程教育的持证人员,需到区财政局会计办事服务窗口购买学习卡并登陆肇庆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zqkjw.com/)进行注册、学习,可自行选择培训内容。网上学习时间为24小时,持证人员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学习任务并考试合格。

(3)2008-2011年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可通过网上远程教育补回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任务。

持证人员在考试合格后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区财政局会计办事服务窗口进行确认登记,到未经财政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的一律无效。

四、培训收费

按市物价局肇价函〔2001〕59号和肇价〔2006〕26号文件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或网上培训费用均为72元/人,培训教材由培训者自愿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收费和搭车收费。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8月3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肇庆高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8-3601805

联系人:曹小姐

肇庆高新区财政局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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