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选调、阳光操作、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加分审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遴选。
二、计划及职位
2018年城区学校计划遴选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40名(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见附件1)。
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遵义市范围内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工勤身份除外)。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0日至2000年8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且能够在教学岗位正常履职。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35周岁<1983年7月30日>以上报考人员,初始学历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初始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学历为幼教专业专科及以上,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新招教师基层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
2.城区学校(不含三岔、芶江)在职在编教师;
3.正在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区外调入我区服务不满三年的人员;
5.师德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近三年因师德师风问题被全区通报批评的。
(三)加分
(一)业绩加分:
省级、市级和区级教学名师(不含乡村名师)分别加2分、1分、0.5分;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的,按省市县级分别加2分、1分、0.5分;优质课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市级一等奖、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本条款所列加分同一类别就高不就低,报考学段学科与任教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学成绩和获奖情况方可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优秀加分:近五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每次加0.5分。
(三)基层工作阅历加分:在镇(乡)学校(不含各市、区政府所在辖区域内的办事处和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乡>)工作经历满10年—15年的加1分、15年以上加2分;该项加分需提供相应学校(中心学校)校长签字确认的学校证明材料(必须体现在一线教学工作,抽借用到非教学岗位的不算)、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方案公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方案公示时间:2018年8月8日——14日。
(二)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16日(共2天)。
(三)报名地点:播州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年度考核优秀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申请表原件,近期正面免冠l寸相片2张。
2.外县(市、区)教育系统报考人员需持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考试费200元。
4.具备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申请表(除审核意见外
一律用电子打印)和相应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超过报名时间提供的佐证资料一律不予认可。
五、考试
本次考试设笔试、面试、加分环节。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加分项不折算,最高不超过5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名额1:2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不足1:2的全部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教师,同时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区招考领导小组确定命题机构统一命题、制卷、评卷,闭卷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师风、教学技能技法等。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周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播州区第五十五中学(原遵义县第八中学)。
(二)面试
1.面试范围及时间规定。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具体内容由招考领导小组开考前临时抽定。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备课时不准带教材、教参和教辅资料入备课室)。
2.面试时间:2018年8月22日(周三)
3.面试地点:播州区第五十五中学(原遵义县第八中学)。
(三)成绩计算
面试阶段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政审对象,报考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政审环节,其中面试成绩需达70分(含70分)以上,70分以下的不予进入政审环节。
(四)体检
外区县以上环节合格的考生需统一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录用。
(五)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政审环节的教师名单将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栏公示。
六、招聘录用办法
区外进入政审的教师于2018年8月30日前需将档案提至播州区教育局档案室,由播州区招考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进入政审人员进行政审,凡在聘期内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不予录用。政审合格人员由播州区招考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岗位聘用,择岗时间待定。
择岗人员名单将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7天),并接受社会监督。遴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影响选调的,将取消遴选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遴选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签订试用协议,试用期1年,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区内教师回原单位工作,区外教师由区教育局召回进行教育培训,合格后分配到城区外的学校任教。拒不报到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遴选。
七、纪律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单位在教师报考过程中为其提供虚假获奖证明的,对学校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0851-27220669(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51-27220627(监督电话)
八、本公告由遵义市播州区城区学校公开遴选在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遵义市播州区城区学校公开遴选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