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2018年择优选拔交流教师公告
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2018年,将从全县乡(镇)中小学教师中择优选拔部分教师到景东一中、职业中学、民族中学、县小、县幼儿园进行交流。为做好此次择优选拔交流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略)
二、择优选拔交流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择优选拔交流岗位
择优选拔交流的岗位16个。
(一)景东一中:空编13人,拟择优选拔交流4人(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各1人)
(二)职业中学:空编6人,拟择优选拔交流 2人(数学2人)。
(三)民族中学:空编7人,拟择优选拔交流1人(数学)。
(四)县小:空编12人,拟择优选拔交流5人(语文3人、数学2人)。
(五)县幼儿园:空编12人,拟择优选拔交流4人。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择优选拔到城区学校交流的教师必须是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全县学校在职在编任课教师。“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教师选拔交流到城区学校必须是服务期满后继续在乡镇学校工作满4年及以上的方能报考(特岗教师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教师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2、所有参加择优选拔交流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一律视为作废,取消择优选拔交流资格。参加择优选拔交流小学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人所学专业符合择优选拔岗位的专业要求;参加择优选拔交流中学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人所学专业符合择优选拔交流岗位的专业要求。
3、参加择优选拔交流中学和小学岗位的教师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
4、参加择优选拔交流县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美术(艺术设计)或音乐专业,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拟交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交流,所缺人员在参加该岗位择优选拔交流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城区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准参加此次择优选拔交流。
6、此次择优选拔交流教师报名时间与公告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8月18日下午17:30,请参加择优选拔交流考试的教师严格按时间节点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持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及在职教育)、教师资格证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2、报名表一份(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A4纸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20日(下午14:30-17:30),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若选拔交流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按1:2的比例对应调整择优选拔交流的岗位数。
五、笔试(总分100分)
(一)笔试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9:00至11:30。
(二)笔试地点:景东一中。
(三)笔试内容:本次择优选拔交流教师笔试内容统一为教育学(20%)、心理学(20%)、时事政治(10%)、专业学科知识(50%)。专业学科知识考试科目为:
1、语文:报考小学语文、初中政治、幼儿园岗位的教师考试内容为7—9年级的语文学科知识。
2、数学:报考小学数学、初中数学、初中物理岗位的教师考试内容为7—9年级的数学学科知识。
3、英语:报考初中英语岗位的教师考试内容为7—9年级的英语学科知识。
(四)笔试需带证件:身份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8年8月22日
上午在县教育局张贴公布。
六、面试(总分100分)
(一)笔试结束后,分学段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8年8月24日上午8:00开始至面试结束;参加面试人员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7:10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室抽签并准备面试。
(三)面试地点:县民族小学。
(四)面试方式:15分钟说课,课题根据择优选拔交流岗位的对应学科由参加选拔交流的教师现场抽取,抽取说课题目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备课室准备说课稿,备课时间60分钟,不能用多媒体展示,除说课稿外不能带其他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五)面试教材:报考幼儿园岗位的统一使用幼儿园中班教材(语言、健康、社会、科学),报考小学岗位的统一使用六年级教材,报考初中岗位的统一使用九年级教材,指定年级不设该课程的,使用降低一个年级的教材,以此类推。教材和备课所需的纸、笔由教育局统一准备,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材料进入备课室。
(六)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
七、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分学段从高到低确定拟交流人员,如某岗位拟交流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该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用,拟录用交流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粘贴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查实,不予录用,所缺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选岗
拟交流人员根据本人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择优选拔交流
(一)近三年(2016-2018年)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
(二)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四)近三年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受到查处的。
(五)因本人违纪正在审查期间的。
(六)近三年参加教育系统择优考试被录用后自行放弃录用的。
十、纪律及相关后续工作要求
(一)服从择优选拔交流学校管理,拟交流人员按教育局通知准时报到流入学校,不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择优选拔交流资格,返回原单位工作,此类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的择优选拔考试,所缺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人员的,不再另行补录。
(二)择优交流教师交流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学校,年终考核由流入学校提供资料,流出学校进行考核、上报。
(三)择优交流教师交流期间工资在原单位发放,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不再享受乡镇岗位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四)通过此次择优选拔交流考试后,若出现部分城区学校未足额交流教师的,采用教师单向交流轮岗的方式补足,由流入学校提出教师交流申请,经流出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此类教师的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年,交流学习期满后必须无条件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乡镇学校因交流后出现教师不足的,采用教师交流轮岗或新招聘特岗教师分配的方式进行补充。
(六)择优选拔交流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择优交流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的择优选拔考试。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景东彝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执行。
联系电话:0879-6221820;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雷老师。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