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南医学院现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辅导员13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有留学经历者此项不做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历学位;
2.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岁,有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33岁。
3.因我校辅导员需入住学生宿舍,有性别限制,且现有的辅导员队伍中,女性辅导员的比例偏高,故本次招聘的专职辅导员以男性为主,女生为辅。
4.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留学归国人员可不作此项要求)。
5.专业要求如下:
三、待遇和要求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校内聘用(人事代理),按学校同等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各项待遇,同时要求入职后三年内须考取高一级学位,三年未考取者,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四、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
1.电子邮件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23日18:00止(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
(2)报名邮箱:hainanyxy@163.com ;
(3)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①《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附表1);
②完整的硕士论文或代表作、科研业绩、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附表2) ;
③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
(4)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备相关材料;
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③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④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单位+姓名+最高学历及专业+毕业学校”的格式书写,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
(5)其他注意事项
①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只须提交复印件,报名后不再退还;
②未按招聘程序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取消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2.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符合条件的入围人员名单。
(二)考核
1.面试程序
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
2.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
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
考核结束后,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
4.招聘各环节均须凭身份证进场。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入围者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内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入围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四)公示
人事处根据考核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在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审验其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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