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镇雄县2018年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公告
来源:镇雄新闻网 阅读:4145 次 日期:2018-08-18 14: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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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2018年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缓解“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7〕7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8〕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子女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免试入学、划片招生”原则。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小学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片区免试入学。

(三)坚持“保片区、顾大面”原则。确保片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城区学校如班额不足,将面向有意愿的相关入学对象进行随机摇号派位。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划片,阳光招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良好招生秩序。

二、入学年龄

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入学对象

(一)2017年8月7日以前户口属县城区的家庭适龄儿童。

(二)县城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干部职工适龄子女、社区“三委”干部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的城市棚户区改造过渡居住户适龄子女和城区征地拆迁户适龄子女。

(三)2017年8月7日以后户口迁入县城的家庭适龄儿童。

(四)县城合同制职工、创业经商人员、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户籍不在县城但购房居住在县城的居民适龄子女、居住在县城并持有暂住证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四、片区划分办法

城区小学一年级实行学校划片和联校划片相结合方式招生入学。

(一)学校划片

1、第一小学片区:东正街社区、油榨街社区;

2、第二小学片区:新街社区、白果社区;

3、第三小学片区:文卫社区、西正街社区、西环路社区泥噜沟村民小组的上沟、下沟、二等坡范围;

4、九棵树九年一贯制学校片区:南广社区、新村社区;

5、第五小学片区:青岗岭公租房片区、廉租房片区;户籍南广社区五谷垭口村民组、御景湾和新村公寓的适龄子女,符合入学政策,可选择县第五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报名登记注册;

6、南台小学片区:德政社区、龙井社区;松林湾桥边、街口、凉水村民组家庭适龄子女可选择南台小学、酒房小学、松林湾小学登记注册;

7、上街小学片区:乌峰街道办事处上街村民委员会;

8、大老沟小学片区:西环路社区;

9、酒房小学片区:酒房社区、县城合同制职工、创业经商人员、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户籍不在县城但购房居住在县城的居民适龄子女、居住在县城并持有暂住证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0、庄坝小学片区:凤翅社区;

11、云龙小学片区:乌峰街道办事处上街村民委员会黄泥坡等村民组;

12、旧府小学:营盘社区、明镜社区。

(二)联校划片

1、一片区:第一小学和第二小学片区;

2、二片区:第三小学和南台小学片区;

3、三片区:九棵树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第五小学片区。

4、四片区:上街小学、大老沟小学、酒房小学、庄坝小学、云龙小学和旧府小学片区。

五、登记、注册、摇号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次

1、符合“第三条第一款”入学条件的片区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于8月22日至23日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应学校登记注册。

2、符合“第三条第二款”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8月22日至23日到所需就读学校领取《镇雄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申请表》,于8月24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登记注册。

3、城区划片招生学校登记注册人数汇总后,于2018年8月25日,采用一览表形式将登记、注册情况和空余招生指标数进行张榜公示。

(二)第二批次

第一批招生结束后,城区划片招生学校若有空余指标数,符合“第三条第三款”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26日在联校片区的指定学校进行登记,即:第一片区在第二小学登记;第二片区在南台小学登记;第三片区在第五小学登记。

若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8月27日实行摇号随机派位到联校片区学校就读。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摇号单于8月28日到学校报名注册。

(三)第三批次

第二批招生结束后,城区划片招生学校若有空余指标数,符合“第三条第四款”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29日到有空位招生指标数的学校进行登记,若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8月30日实行摇号随机派位到有空位招生指标数的学校就读。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摇号单于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登记注册。

六、登记、注册办法

(一)2017年8月7日以前户口属县城的家庭适龄儿童。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所属片区学校注登记册。

(二)县城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干部职工适龄子女、社区“三委”干部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的城市棚户区改造过渡居住户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的城市棚户区改造过渡居住户适龄子女和城区征地拆迁户适龄子女。

1、县城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业干部职工,需提供:

(1)《镇雄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申请表》;

(2)户主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原件核查,在城区小学登记注册。

2、经县委组织部或民政局批准的社区“三委”干部,需提供:

(1)《镇雄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申请表》;

(2)户主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县委组织部、民政局批复的原件和复印件或三城办事处提供证明的名单经审核在城区小学登记注册。

(三)符合条件的城市棚户区改造过渡居住户适龄子女和城区征地拆迁户适龄子女,需提供:

1、《镇雄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申请表》;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公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拆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所属片区小学登记注册。

(四)2017年8月7日以后户口迁入县城的家庭适龄儿童,需提供: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五)县城合同制职工、创业经商人员、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户籍不在县城但购房居住在县城的居民适龄子女、居住在县城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需提供: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年以上的租房协议或购房合同;

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

4、属于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需提供暂住证。

七、城区划片学校招收班额数

第一小学7个班、第二小学5个班、第三小学6个班、九棵树学校7个班、第五小学5个班、南台小学3个班。上街小学2个班、云龙小学2个班、酒房小学2个班、庄坝小学2个班、旧府小学2个班、大老沟小学1个班。

八、相关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认识划片招生入学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实施主体。划片招生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南台街道办事处、乌峰街道办事处、旧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城区各划片学校组织实施。

(三)严格招生纪律。在划片招生工作中,对把关不严、违规招生、出具虚假证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三城办事处拆迁户适龄子女2至6年级,原则上不在本次招生序列,若确需就读的,由乌峰中心学校在辖区内学校调节安排就读。

(五)每一名学生只能到一所学校报名登记,经查实重复报名登记的,按服从调节安排入学处理。

(六)户口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相应的学校办理子女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途需转学到本管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实行“空一进一”,即有空位才能办理转学。办理转学时由学校先审核签字后,报请县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七)所有学校待新生报名结束后,于2018年9月1日组织学生随机分班,分班后再随机确定班主任。学校及时将分班情况进行公布,9月3日正式上课。

(八)严格实行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入学,坚决杜绝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实行谁签章、谁负责制度。对扰乱城区划片招生秩序,聚众滋事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镇雄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一:2018年城区划片入学招生申请表.xls

附件二:2018年摇号凭证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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