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根据福州市委“五个一千”人才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公开选聘村务工作者工作,全市拟选聘村务工作者242名(其中:党务岗位27名,村务岗位215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服务意识好,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28日至2000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最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6.具备办公自动化知识,如计算机基本操作和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使用等技能;
7.计生、综治、诚信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报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福清市“一懂两爱”专职村务工作者选聘职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个人原因受过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的、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条件,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之日,并应在报名时提交。
二、报考程序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开选聘,经资格预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择优聘用。报考人员成绩按选聘岗位的人员类型分别计算排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采取现场公开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相关证明材料、经报考单位所在镇街党(工)委初审并盖章确认的《福清市“一懂两爱”专职村务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报考对象为在职人员,需提供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2018年8月28日(含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层会议室(福清市向高街人才大楼7层)
咨询电话:0591-85220836
资格审查:选聘岗位所在镇街对报考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后,由报考对象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复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适时在福清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复核结果。报考对象应严格按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后,工作人员即向报考人员提供报名序号。报考人员获取报名序号后,将《报名表》电子档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相片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fqrcgz@qq.com。《报名表》为.xls格式,以“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相片为.jpg格式,以“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二)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农村工作知识、办公自动化知识(计算机基本操作和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使用)等。其中,农村工作知识参考资料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其他与农业、农村相关的知识等。
若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经市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开考。
2.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注明,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福清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三)面试
根据报考对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岗位拟选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不含3人,下同),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报考对象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均列入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优先从本岗位报名对象中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员,党务岗位的空额从全市其他同类型服从岗位调剂的报名对象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村务岗位的空额从本镇街其他同类型服从岗位调剂的报考对象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当岗位面试人数少于3人时,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权重。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对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岗位拟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应是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医院应根据体检标准出具结论。考生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市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考察,特别要考察与拟选聘岗位相关的素质与能力。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中反映的情况影响聘用的,不作为拟聘人员。
因体检等原因产生的空额,优先从本岗位报名对象中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员,党务岗位的空额从全市其他同类型服从岗位调剂的报名对象中,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择优进行调剂;村务岗位的空额从本镇街其他同类型服从岗位调剂的报考对象中,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择优进行调剂。
(五)公示与聘用
在对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市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报市委研究同意后,确定村务工作者拟聘人员,聘用岗位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福清市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安排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三、聘用方式和服务期限
专职村务工作者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聘用,由所在镇街与福清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再由福清市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村务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
专职村务工作者的服务期限为3年,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
四、报酬待遇
专职村务工作者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按照《中共福清市委办公室、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村务工作者队伍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融委办发〔2017〕51号)执行,其中做了部分调整完善:
(一)经济待遇
基础报酬档次标准每档加800元;党务工作者的生活补贴由镇街财政承担;同时按规定为专职村务工作者办理五险一金。
年度考核合格的专职村务工作者每年年薪不低于51000元(以大专生为例,包含五险一金),实发工资不低于3000元。
(二)政治待遇
村务工作者在三年服务期满后,对表现较好的,在省市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提供部分事业编制岗位专门面向该群体选聘。
五、考核管理
专职村务工作者实行人事代理,正式聘用后应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所在党支部。
专职村务工作者实行全日制坐班制,实行专职专用。聘用期间原则上不得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考。聘用期间党务岗位的须驻镇(街道)工作,具体负责联络所在镇街的村务员,配合分管领导抓好各项党务村务工作;村务岗位的须驻村工作,具体负责做好所在村的各项党务村务工作。原则上不予借调、兼职从事其他行业和工作。镇街、村要采取“一对一帮传带”的方式,指定专人负责对村务工作者进行教育培养,积极为其提供业务培训机会;要负责村务工作者的工作安排、待遇落实、管理监督、培养教育等工作,并积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要负责为村务工作者提供办公场所等必需办公条件。日常考勤、请销假由镇街党(工)委和所在村负责。
镇街党(工)委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实际工作成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聘用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被评为“不合格”或两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经镇街党(工)委研究,并报市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解聘。
六、其他
(一)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二)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对象在填报报名表时,需经相应镇街盖章确认的,可与相关镇街联系,联系方式见附表。
七、咨询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福清人事人才网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同时考生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联系电话:
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0591-85163027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1-85220836
本公告由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