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对新都区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人员体检结果进行公告:
一、体检情况
姓名 | 身份证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体检结果 |
贺明卉 | 510184198610060326 |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社会办社会建设服务中心 | 018行政管理(一) | 合格 |
刘艳梅 | 510125198407202325 | 斑竹园镇、新民镇、泰新镇、大丰街道、新繁镇、石板滩镇下属事业单位各1人;龙桥镇下属事业单位2人 | 017乡镇事务管理(二) | 合格 |
马小玲 | 5108121198510190680 | 新都区文化馆 | 014文化建设 | 放弃 |
二、递补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在体检过程中,有自动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1名,现按《公告》中 “因体检放弃、体检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的规定,现将出现空缺岗位进行递补。
(一)递补人员名单
姓名 | 身份证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钟璐 | 370402198804291523 | 新都区文化馆 | 014文化建设 |
(二)体检相关安排
请递补体检人员按以下安排参加体检:
1、请体检人员于8月14日上午8:30前到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报到,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注意事项:
1、请考生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体检费用(150元,由医院按实收取)。
2、体检抽饿血之前不能吃饭、喝水。
3、严格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管理,随带队工作人员参加体检。
4、体检过程中一律不得有家长、朋友等无关人员陪同、跟随。
5、检测完所有项目,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6、考生应注意保持身体健康,饮食要清淡,生活要有规律,休息要充分,避免出现感冒等情况。
三、体检结果和其它后续事项安排请关注香城新都网(www.xindu.gov.cn),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83994761 89399625
二O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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