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补充我区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好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2日至2000年9月12 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的)。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以下。招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 、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2014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考生请留意《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具体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二)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
潮州市湘桥区人才管理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一份;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各报名者需自行到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4)并下载《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后在报名时上交。经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9月19日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5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2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在报名表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在报名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并按拟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进行面试,笔试人数或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定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复审不符合规定的,不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分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和有关要求
(一)被聘用者必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领取介绍信,并在领取介绍信的三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或报到后不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视为弃聘;
(二)被聘取对象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 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对象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被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
(三)本次参加考试被录取者,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举报电话:0768-2100506(区人社局),0768-2209254(区委宣传部),0768-2389923(区财政局),0768-2209271(区审计局),0768-2208308(区建设局),0768-2100250(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湘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