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卫计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的规定,经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具备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分a、b两类(a类:高端人才,b类:紧缺性人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见附件1《2018年下半年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
无锡人力资源招聘网;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考务信息、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公示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5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户籍不限;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和行业准入条件(详见《2018年下半年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7、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少年管教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9、梁溪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为2018年9月10日。
2、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于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认证)。
3、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18年9月10日前取得。
4、本公告中所指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为2017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及2018年的毕业生。
四、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9月10日9:00—9月28日16:00。
3、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
4、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10日9:00— 9月29日17:00。
5、缴费标准: 100元/人。
6、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9月11日9:00—9月30日16:00。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的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重复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5、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梁溪区卫计局及各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4日(上午9:00-下午17:00,中午不休)。
资格复审的地点为无锡市永丰路1号,九楼916会议室。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可以网上打印准考证。
复审时,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2、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合同或在职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3、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 资格复审不通过,现场退费。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19日。
五、考试组织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
1、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区卫计局组织,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3、递补: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合格分以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递补情况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公示期满一个月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报名咨询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梁溪区卫计局0510-83158867、0510-85039557;其他各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下属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纪委第四派驻组:0510-85050226
无锡市梁溪区人社局:0510-85732590
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0510-85041897。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