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招聘校医公告
来源: 阅读:977 次 日期:2018-09-15 09: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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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禅城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7名校医(事业单位编制)。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9月28日至2000年9月27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聘用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18年9月27日—2018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人事科(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921室)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现场报名,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现场报名提交材料清单: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详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各种荣誉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6.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

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时间: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上午

笔试地点:待定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工作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禅城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公布。

2.面试

时间: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

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形式:答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的运用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践专业技能、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禅城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公布。

依笔试、面试成绩合计总成绩,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禅城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公布,并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

(四)体检

时间:待定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所缺岗位人员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禅城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

(七)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调动手续;公开招录的校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八)录用后的试用考察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职调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本招聘公告中的时间以公布为准。

(四)监督投诉电话:82341255。咨询电话:82341259。

本公告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招聘校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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