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保安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保安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
(二)政治坚定,安心工作,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0-50周岁(1968年1月1日-198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初中及以上文化,已婚。
(五)有保安证或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龙岩卫生学校政治处(新罗区中城陵园路90号),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97-2296074。
(三)报名材料:
1.《龙岩卫校公开招聘保安报名表》一式一份(可在“龙岩卫校校园网”下载或到政治处领取);
2.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 份;
4.其他证明材料(综治证明、计生证明、党组织证明、退役证、保安证、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等)。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政治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谈话、问答等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聘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用,由学校统一办理劳务派遣。学校按规定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缴纳五险一金”。
七、监督
龙岩卫校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97-2295319)。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卫校负责解释。
龙岩卫生学校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