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三)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吃苦耐劳,做事认真,善于学习,计算机操作熟练;
(四)为人师表,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部门 | 岗位代码 | 岗位 类别 |
专业 | 政治面貌 | 学历 | 学位 | 拟招 人数 |
备注 |
1 | 机关党总支、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离退休直属支部 | W201822 | 专职组织员 | 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教育学;高等教育管理。 | 中共正式党员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3 |
年龄35岁以下 |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26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2:30一17:30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同时提交资料及资格审核。
2、报名地点: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414号。
3、报名需要提交资料
(1)《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汇总表》(含电子版)、个人学历学位等相关简历材料。
(2)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复印件);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待业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辞职证明或就业创业证等)。
注意:以上需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同时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核。
四、心理测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需同时参加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完成。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测试结果报人事处和各招聘部门,为人员录用提供参考。
五、面试人员公告
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计划于10月1日前在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nftc.cn)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自己关注网站公告信息。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及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学校考核小组统一组织面试。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选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依据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即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通过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提交近半年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提交至学校人事处。
九、拟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由学校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进入试用期。
十一、待遇
(一)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享受与学校劳务派遣同类同级人员相应的工资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后工资的75%,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定劳动合同,见习期1年。
(二)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三)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及孕产假等待遇。
(四)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推优评优权利。
十二、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1-65010122。
十三、应聘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金殿1号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871-65010573
组织部联系人:周老师,电话:13150753708
经济管理学院联系人:邹老师,电话:13529066608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联系人:贺老师,电话:13187887363
特此公告。
附件: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