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医德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学历、年龄、户籍等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2018年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2、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3、具备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报考护理岗位应具备护士及以上资格,药剂岗位应具有药剂士(含中药剂士)及以上资格;
4、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各岗位均不限户籍;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岗位工作情形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
护理岗位(岗位代码01)100人、药剂岗位(岗位代码02)25人、公共卫生岗位(岗位代码03)25人。
三、报名
招聘信息查询:
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px/gsgg1/list.s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报名方式: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zp.pxhrss.gov.cn
报考人员也可登录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查询报名入口。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0月16日9:00--10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10月16日9:00--10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考人员的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2、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将通知报考人员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时间为10月19日14:00-17:00)。
4、打印笔试准考证:10月23日-24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填写的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与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护理岗位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药剂岗位为药剂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卫生岗位为公共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取消笔试资格。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进行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1)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须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往届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须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专业相符的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后,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费用100元。
(四)面试:
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药剂岗位与公共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护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报考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药剂岗位与公共卫生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并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由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安排岗位,工资待遇不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经费渠道由用人单位负责。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人社局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卫计委咨询电话:0516-89887379
监督电话: 0516-6886732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