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南京规划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招聘编外公告
来源: 阅读:1681 次 日期:2018-09-29 1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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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南京市规划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规划、建筑及相关专业优先。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规划局(www.njghj.gov.cn)网站及玄武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布。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2018年10月7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法:请将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发至报名邮箱:469363697@qq.com。(邮件名称:本人姓名+2018年南京市规划局)

咨询电话:025-84733782。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材料代为妥善处置,恕不退还。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五)聘用

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决定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监督

本招聘公告由南京市规划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25-84733848。

 

南京市规划局

2018年9月2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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