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江县2009年批次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人员聘用工作的公告》规定,现将我县2009年批次特岗教师选岗考试成绩、政审、选岗及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审考察对象
经综合考核,我县2009年批次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均达到合格等次,符合特岗教师转聘相关规定,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1)。
二、政审考察程序
1、准备资料。准备个人学历电子备案表,下载打印《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三份、《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政审表)一式二份。
2、政审。此次政审委托考生原服务地公安部门进行。主要对其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审查意见请填写在《政审表》上并加盖公章。
3、审查生育情况。已婚者到服务地县级计生部门审查生育情况,在《审批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未婚者可不审查。
4、综合考察。本次由南江县教育局组织对政审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考察要出具书面考察材料(标题为《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载明有无影响招聘录用的问题,是否推荐聘用),有2个以上政审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在《审批表》“考察结论”栏内填写考察结论,“主管部门意见”栏内填写审查意见,“用人单位意见”栏可不填写。
三、上报材料
2012年8月21日至8月22日期间将下列材料交到南江县教育局。未按时提交政审考察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察合格并参加选岗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在南江县教育局和南江县人社局门户网。
①《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②《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一式二份;
③主管部门出具的考察材料1份;
④个人手写的自传一式二份。
四、选岗和培训
县教育局组织政审合格人员选择工作岗位并组织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电话
南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区号0827) 8225533
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 (区号0827)8225299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一日
《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doc》《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来源于南江教育网,最近更新201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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