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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州开发区建设局拟于近期招聘一名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
(二)工作职责:
1.承担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
2.负责房屋安全检查、巡查工作等;
3.负责处室的公文办理;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好;
2.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250384902@qq.com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认证报告
(4)资格证(或职称证)
(5)个人简历(需上传相片)
(联系人:屈女士,联系电话:020-34115250)
(二)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材料,电话通知符合岗位需求的考生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定于2018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我局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前5名直接进入面试。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排名第一位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五)必须在2018年10月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本公告由广州开发区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115250、82114382,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2118278。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 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9月29日
公告来源:http://www.hp.gov.cn/hp/tzgg/201810/bc056e2ab17a473ca66445fb7afea4e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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