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2042 次 日期:2018-11-01 09: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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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酬待遇

(一)录用人员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执行社卫中心规定的薪酬制度。

(二)中心依法为录用人员办理劳动合同制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但不办理人事关系及户口迁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7日,通过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桂城街道办事处)和“桂城卫计”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由于招聘人员较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及资料投递。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推荐)、邮寄资料或电子邮箱报名。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夏南二梧桐街桂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人事科(邮编:528251)。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电子邮箱:215126299@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岗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扫描件。

咨询电话:0757-86716391,联系人:黎老师、关老师,苏老师。

(三)报名资料

1.《桂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原件两份(附件2);

2.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4.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复印件(社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书或工作证明书);

5.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社卫中心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现场报名的考生请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带齐相关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邮寄资料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的考生带齐相关原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

(四)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通过“桂城卫计”公众号公布,面试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桂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活动室。

考试分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笔试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第一环节:面试、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笔试环节。面试、笔试项目单项满分100分,并分别按实际成绩的50%的比例折算计入该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本环节的总成绩合格分数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或环节。

面试考察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设置,测试从事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我单位在面试、笔试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并在桂城卫计微信公众号公布。

2.第二环节: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实践考核期为10天。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五) 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实践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桂城卫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由社卫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参加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社卫中心负责。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将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七)公示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桂城卫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录用

取得录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卫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九)其他

(一)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余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前提供学历认证,请提前做好准备。

(二)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三)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为2018年11月7日。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在网上公布。

(六)招聘考试结束后,若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聘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试用考察期开始后,受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咨询电话:0757-86716391,联系人:黎老师、关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716302

本方案解释权属桂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桂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22日

 

 

公告来源: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120/2018/20181029165838727639872/20181029165838727639872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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