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1人公告
来源: 阅读:1013 次 日期:2018-11-14 11: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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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处置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能力,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拟公开招聘1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1名。

二、招考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工会工作、法律工作等满五年的;

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核)且有从事仲裁或律师等法律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1号楼1217a,联系电话:28336624。

2.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将报名表及其它必需提供的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laoweiling@dpxq.gov.cn。

3.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公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报名表》、仲裁员资格证、符合招考条件的相关证明。

(二)面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

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办理聘用手续

1.通知拟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大鹏新区统战社会建设局报到,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安排及岗位指引;

2.通知相关机构办理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手续。

五、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8年11月7日

来源:http://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201811/t20181113_144906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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