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雇员招聘公告(第四次)
来源: 阅读:913 次 日期:2018-11-14 11: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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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及属下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人,其中:专业技术岗1人,执法辅助岗4人,行政辅助岗2人。(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报考年龄具体详见职位表;

(四)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部分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本科或以上学位,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资格)。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3、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11月16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rssgz.gov.cn),下载《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到邮箱(ggjrsk@by.gov.cn)。

3、未按照报名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数要求:各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以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为准)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果达不到比例,可相应调整该单位的招聘人数。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2)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并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上进行公布。

(3)资格审核要求: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应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复印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位鉴定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有工龄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对应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证照原件查验后退还)。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

(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评分、统分,并向面试对象宣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由户籍所属镇(街)对其遵纪守法情况、计生情况开具证明。考生须在招聘单位通知进行体检和考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交招聘单位。

如出现逾期不提交材料;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工资福利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另实行绩效考核奖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6213161(公告已明确的事项请勿来电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637633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11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by.gov.cn/by/tzgg/201811/7e6b12b4a0944052bf5c66cae11c9f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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