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红河州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简章
来源:昆明理工大学就业网 阅读:1596 次 日期:2018-11-19 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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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单位: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讲时间:2018年11月29日 09:00

所在学校:昆明理工大学

宣讲地点:呈贡校区西北区教学楼B栋101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红河州2019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招聘2名事业单位干部到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弥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弥勒市园林局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民办和独立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岗位。拟招聘事业干部2名,为事业单位工作专技人员,按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同级薪酬待遇。其中:弥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 名,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弥勒市园林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 名,从事规划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此次招聘在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弥勒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弥勒市人大常委会和考官(5—7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赴昆明理工大学进行现场招聘,11月29日上午9点在昆明理工大学建工315室提交报名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通过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等材料,联系电话:13987307007,联系人:谭老师。

时间安排:2018年11月29上午9点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及相关证件材料进入现场审查,下午2点开始面试。

(二)报名资格审核。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采取专业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

2.成绩计算: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成绩公示。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 “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进行公告通知。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请各考生投递报名材料后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9日

招聘专业: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土木工程

更多信息请查看红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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