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通知
来源:昆明市司法局 阅读:2801 次 日期:2018-12-03 15: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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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等事项的通知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昆明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3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昆明考区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12月14日止),向昆明市司法局提出核查书面申请(写明个人参考信息和核查请求),交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141办公室(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昆明市所辖的呈贡区、盘龙区、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晋宁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10个县(市)区,合格分数为108分。昆明市所辖的放宽地分别是东川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石林彝族自治县4个县(区),合格分数线为分95。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条件和方式

应试人员达到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8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网上申请信息填写时,请务必核对户籍地、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毕业院校等重要信息准确无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对于具有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二)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本人打印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首页及本人信息页)。申请人的户口簿内容有涂改校对或手写的,应先换发新户口簿或开具户籍证明再现场确认。属于集体户口的申请人,需提供《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如果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由集体户单位管理户籍的部门或所管辖的派出所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加盖公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时工作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5.原已取得C证的人员,在申办A证时,必须交回C证的正、副本。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所提交的复印件材料一式两份,一律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内容(含毕业院校或派出所印章)须清晰可辨,黑白复印机复印不清晰的,使用彩色复印机复印。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申请人排队等候时间,申请人可提前准备好复印件;如复印条件确实受限的,可向申请地司法局申请复印。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申请办理的要求、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在昆明市申办条件的合格人员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8年12月20日至29日,到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北门)141办公室(昆明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71-65138115。

昆明市司法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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