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关于招聘2名法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现需要招聘法务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要求
1、法务主管1名。
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公司法、经济法、民商法),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逻辑判断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3)熟悉国家《合同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具有扎实的法律事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法律谈判技巧。
(3)3年及以上企业法务工作经验。
2、法务专员1名。
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为法律相关专业;
(2)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严谨的工作态度,风险防范意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逻辑判断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1年及以上劳动、经济、教育管理行业法务工作经验或律所实习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认证的材料等报名材料投递到邮箱yywhrs18@163.com.
2、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合法有效。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核
1.资格初审
由学校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名信息,就岗位需求及应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复审及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为专业技能、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
五、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学校审定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意见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委会和董事会审定通过。
七、公示、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无异议的批准后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史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302565
监督电话:0871-68301533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职教园区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人力资源处(行政楼204室)
邮编:650304
附件: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