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
来源: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1515 次 日期:2019-01-08 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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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2019 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推 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9 年 云南省继续实施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 单招)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高职单招院校

(一)单招院校资格确认

单独考试招生的省内高职(专科)院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审核批准,省外院校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招生资格分别按照以下 程序进行确认:

1. 省内高职(专科)单招院校 省内高职(专科)单招院校资格审核确认由云南省教育厅职

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于每年 9 月底前完成。各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章程、考试实施方案、考试大纲(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报 云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发展规划处、云南省招生 考试院核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参加下一年度单独考试招生。

2. 省外高职(专科)院校

省外院校在云南参加高职(专科)单招须报教育部学生司批 准,于每年 9 月底前将单独考试招生章程、考试实施方案、考试 大纲(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核定后向 社会公布,可在云南省参加下一年度单独考试招生。

3. 参加我省 2019 年单招的院校

参加 2019 年高职单招的院校共 29 所,省内公办院校 18 所: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云南交通职业 技术学院、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西 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防工业职 业技术学院、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玉溪农业 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德宏职业学院、曲靖医 学高等专科学校、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省内民办院校 7 所: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工商学院、云南经 贸外事职业学院、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省外公办院校 4 所: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上海工艺美术 职业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其中,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 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保山市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招生。

(二)招生计划

1.省内高职(专科)单招院校招生计划

省内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由相关院校报云南省教育 厅发展规划处编制下达。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计划规 模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不含“五 年制”高职转段计划)的 50%;首次获批单招资格的省内高职(专 科)院校其单招计划规模原则上按上一年度普通高职(专科)招 生计划的 10%编制。

2. 省外高职(专科)单招院校招生计划 省外高职(专科)单招院校在云南的招生计划及专业,须报

院校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3. 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2019 年,云南省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高中毕业生

实施高职单招院校专项计划 2200 人,招生院校为我省 18 所高职 单招公办院校。招生专业以符合我省经济发展需要、就业率较高 的专业为主,具体招生院校、专业、计划详见附件 2。

2019 年,云南省继续实施面向保山市普通高中毕业(应往 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进行高职单招专项工作,招生院校为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 所院校,每所

院校 10 个计划,共招收 20 人。具体招生计划及专业见附件 3。

4. 免试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测试合格情况,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三)专业要求

开展单招的专业应是社会需要、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2019 年新增单招专业必须是有 3 届及以上毕业生且在院校 2019 年招生计划内的专业。国控专业不得列入单独考试考试招生专业。

二、单招报考

(一)周密组织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领导,督促各县、市、区招生 考试机构,要求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招生宣传栏粘贴有关通 知和本校报名工作方案。各有关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工 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名确认便 利。

(二)报考条件

通过 2019 年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报考建档立卡贫困专项的考生必须是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考生;报考保山专项的考生必须是保山市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招生对象限定 为听力、言语障碍的考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对采用弄虚作假、资格造假等手段骗取考生资格的,一经查 实,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  第 36 号)等严肃处理。

(三)建档立卡户考生资格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建档立卡户考生资格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省扶贫办比对

数据结果为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 2018 年底前取得的最好成 绩为准。

(四)报考时间

2019 年 1 月 8—11 日,11 日 18 时关闭系统。

(五)报考办法

1. 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 报”功能进行报考,高考报名时选择是建档立卡户的考生,可报 考单招建档立卡专项,考生须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 18 时前到确认 点进行签字确认。

2. 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实施方案、 考试大纲,根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安排等内容、规定和要求, 选择单招报考院校。单招报考设置单招保山专项批、单招建档立 卡批、高职单招批、特殊教育单招批 4 个批次。符合单招保山专 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 1 所单招保山专项批院校、1 所单 招建档立卡批院校和 3 所高职单招批院校;符合单招建档立卡专

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 1 所单招建档立卡批院校和 3 所高职单

招批院校;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可填报 3 所高职单招批次院

校。听力、言语障碍的考生可报考特殊教育单招批 1 所院校。

3. 各单招院校和普通高中、三校生院校要组织力量,三校生 在外实习的,务必通知到考生本人,加强对考生单招报考的政策 解读和技术指导,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选择报考单招 院校。各普通高中、三校生院校不得要求报考单招的应届毕业生 在毕业前提前离校。

(六)申请免试入学

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就读高职(专科),

具体事项见《云南省 2019 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技能拔尖中 职毕业生招生办法》。

(七)单招考试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 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

〔2017〕16 号)精神,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取消高等院校自 主选拔录取考试费和单招考试费。考试费由单招院校承担,不得 向考生收取。

(八)体检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安 排的普高体检。

三、公示进入单招考试考生名单

(一)普通高中生

招生院校根据报考人数、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按不低于 招生计划 2 倍的比例,于 2019 年 2 月底前在院校官方网上公布 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如因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 填写错误,导致提取成绩错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三校生

招生院校须在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报考本校考生名单。文化 素质考试结束后,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不低 于招生计划 2 倍的比例,公布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名单。

四、考核方式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1 门科目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220

分,职业适应性测试 200 分,满分分值 420 分。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 11 门学科(语文、数学、外 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 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 等 20 分、B 等 16

分、C 等 12 分、D 等 8 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 220 分。

(2)2019 年 1 月底前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报考考生普通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1 门科目量化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

2. 职业适应性测试 各院校根据招生章程、考试大纲、实施方案,进行职业适应

性测试,测试结束后,院校网站公布单招考试成绩。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前将经分管招生校领导签字盖章的成绩册、DBF 格式数 据库光盘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处。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职业适应性 测试分别委托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组 织实施。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艺术类相 关知识。单招考试内容请直接与学校联系咨询,具体考试时间见 附件 4。

(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按照高职(专科) 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考试大纲及考试实施方案进行,院校单独 组织命题、考试,考试结束后,院校网站公布单招考试成绩,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前将经分管招生校领导签字盖章的成绩册、DBF 格式数据库光盘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处。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束后,考 核院校应及时通知考生成绩(成绩通知单或院校网上查询),考 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及时向考核院校申请成绩复核。

五、招生程序及录取

(一)确定拟录名单

考试结束后,院校根据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建档立卡户考生 数据,单列招生计划;剩余计划依据实际考试人数,按比例分别 确定三校生、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提供的数据,按招 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总分、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普 通高中应(往)届考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等确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总 分、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三校生应(往)届考生,院校根据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总分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 章程、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总分、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每位 考生只允许有唯一一个拟录专业。

2019 年 3 月 21 日前,将拟录名单报省招考院招生处。(DBF格式数据库光盘、经分管招生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的纸质 材料)。

(二)公示确认录取

1. 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单招院校招生负责人对拟录名单进行 交叉审核。

2. 2019 年 3 月 25 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

3. 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报名确认点 进行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 行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4. 确认流程:

(1)时间: 2019 年 3 月 27 日 8 时—29 日 18 时

(2)地点: 当地县、市、区招办

内容 要求 备注
选择确认 考生携带单招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现场选择拟录公示中的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或选择放弃参加单招录取确认 由县、市、区招办信息员按考生选择通过工作网进行确认
打印确认表 考生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5. 2019 年 4 月 2 日前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预录名单。

6. 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院校于 2019 年 7 月办理

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院校在未完成录取手续前, 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内容
2018年11月15—25日 高考报名。

2018年12月27日前

院校资格申报审核;招生章程、考核方案、考试大纲、招生计划上报审核。

2019年1月3日前

院校网上公布招生章程、考试实施方案、考试大纲和招生计划。

2019年1月4日前

确定单招考试时间,通过工作网完成计划编制。
2019年1月8—11日 单招报考。
2019年3月21日前 组织考试,上报拟录名单。
2019年3月25日前 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
2019年3月27日8时 —29日18时 考生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2019年4月2日前 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预录名单。
2019年7月 投档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信息安全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生个人信息的保密,认真组织学习

《网络安全法》《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招生考试个人信息

安全管理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云招考传〔2016〕55 号)《云 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工作 的通知》(云招考传〔2017〕63 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进 一步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126 号)等 有关文件,严守法纪,严防考生信息泄露,确保考生个人信息绝 对安全。

信息安全工作,必须由主要领导负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 机制,健全信息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信息安全工作,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的教 育和培训,特别要加强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证件号码)、联 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保护,要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充 分认识到“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他人”的违法性(见

《刑法修正案(九)》)。 对玩忽职守,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工作

各有关单招院校须签订《高职单招考试安全责任书》,加强 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细化考试工作方案,严密梳理考试考 务工作各个环节,层层落实考试过程中安全责任,切实将责任落 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八、其他事项

(一)2019 年 3 月 27 日 8 时—29 日 18 时单招拟录确认, 如有院校计划未完成,将进行第二批公示拟录确认,具体时间、 要求另行通知。

(二)院校不得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单招申请。严禁违 规征求考生意见、承诺录取。

(三)三校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核、体检 方有资格参加单招录取;高中生须达到学业水平考试控制分数线、 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体检方具备单招录取资格。

(四)确认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 试录取。

(五)考试招生等相关问题咨询,请直接与院校联系,院校 联系方式见附件 6。

九、联系方式

省招考院:0871-65154794(政策咨询)

0871-65125720(网上报考、确认) 职成教处:0871-65120307(免试相关问题咨询)

附件:1. 2019 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报考须知

2. 2019 年云南省高职单招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中职、高中毕业生专项计划

3. 2019 年面向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 单招专项计划

4 . 2019 年高职(专科)单招院校考试时间安排

5 . 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考生告知书

6 . 2019 年高职(专科)单招院校联系方式

云南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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