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2019年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487 次 日期:2019-01-17 10: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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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2019年面向优秀村(社区)

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职业体系建设,加大激励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干部在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带头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委组〔2018〕7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从垫江县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从全县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旗帜鲜明讲政治,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城乡社区治理中带头作用发挥好,群众认可度高。

3.截至报名前一天,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及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4.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5.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自愿在垫江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桂阳、桂溪两个街道以外的原则上继续在原村、社区岗位服务),未满服务年限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标准。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2.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

4.曾在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但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室(桂阳街道月阳路87号),联系电话:74688766,74616156。

4.报名所需资料:本人向所在乡镇党委(党工委)提交的书面报考申请、所在乡镇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党工委)公章的《垫江县2019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任职文件(当选证书)、所任职务(任职年限)证明材料、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附照片电子档jpg格式)。委托他人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外,还需提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招聘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报名人数×笔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视为弃权。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机读卡答题,请考生自备2B铅笔。

笔试成绩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1.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考生,取消资格。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到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招聘。同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2.面试时间为2019年1月27日(星期天),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面试分为为结构化面试和实作。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情况。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实作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实作考核方案在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70%+实作成绩×3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公布。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面试合格人员由中共垫江县委组织部和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体检。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名额和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任职时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序择优作为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考察、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以及之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有关信息请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djxrlsbj.gov.cn/)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由中共垫江县委组织部和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实施。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垫江县委组织部和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垫江县2019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垫江县2019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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