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贸促会2019年公开招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贸促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使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考职位和名额
综合文秘、财务管理各1名(见附件1)。
三、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高校毕业生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相关条件(见附件1);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2月19日至2月28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贸促会办公楼4楼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广惠街97号)。联系人:匡尚书,联系电话:0826-2341136。
(三)报名方式:填写《广安市贸促会招考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相关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上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免费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市贸促会按招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公文写作能力、公务处理能力、时事政治知识、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招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
(二)体检由市贸促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由市贸促会办公室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自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录用。
八、录用管理
(一)经考察合格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录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用工单位报到,用工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含试用期一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者,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三)劳务派遣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九、工资待遇
参照市级有关部门临聘人员工资待遇研究确定,社会保险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二)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安市贸促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广安市贸促会公开招考劳务派遣人员职位表
2.广安市贸促会招考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广安市贸促会
2019年2月18日
2019年广安市贸促会公开招考劳务派遣人员职位表
招考 单位 | 岗位 名称 | 名额 | 招考岗位资格条件 |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
广安市 贸促会 | 综合文秘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财务管理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经验丰富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会计类或 财务管理类 |
备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