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有效缓解当前我县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巫溪县工作5年及以上;
(四)符合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大学期间所学必修各课程学业成绩良好,大学就读期间专业成绩无补考(即所有必修课程成绩≥61分);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在1983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2019年3月16日);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在读的非2019届应届毕业生;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本次招聘采取分站式报名方式,第一站于2019年3月16日在重庆市陈家坪展览中心招聘点报名,第二站于2019年3月28日在湖北民族学院报名,第三站于2019年3月29日湖北医药学院报名。考生可选择上述任一报名点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简章,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持本人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现场报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否则按不诚信处理。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与国企建立劳动关系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模板见附件3),不如实报告提交,将在政审环节按不合格处理。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每一报名点报名截止后,由重庆市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考核对象,由巫溪县卫生健康委、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组成的考核组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与招聘单位签订用人协议。每一站招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空余指标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考试考核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
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在1:2及以下,此次考试考核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在1:2以上,此次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考务事项请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合格线=该职位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80%,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
2.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经请示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由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可以按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协议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及以上或不满60分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成绩在90分及以上或不满60分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面试)通知书,笔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以招聘单位电话、短信通知及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jhrss.gov.cn/)通知为准,不领取笔试(面试)通知书或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1)笔试加面试考核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在初选合格者当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中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在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基础上,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六、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招聘当天即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的优先顺序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对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溪县卫生计生委会同各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溪县人力社保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其他相关事项。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巫溪县工作服务满5周年方可流动,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服务年限违约金。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到巫溪县卫生计生委报到。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并持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到巫溪县卫生计生委报到。不能出具相应证件、出具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联系人:曹万玲
联系电话:023-51520450
附件:
1.2019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巫溪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