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发展部调剂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院内调剂选聘1名工作人员到事业发展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对象
全院(含下属机构)在岗职工。
二、调剂岗位及条件
1.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临床医学类专业(不含护理学);
3.从事临床工作10年以上,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熟练掌握本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处理原则;
4.熟悉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及管理流程。有双向转诊、门特病人下转及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职责
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创新精神,能够通过紧密医联体的建设工作,搭建起我院与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的“双向转诊”通道,全面建立起我院的慢病管理平台。
四、调剂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3月14日止
咨询电话:87393208 吴老师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经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的《调剂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
2.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调剂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复印件);
3.报名时请同时提供以上全部材料的电子版或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868968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科室、姓名。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我们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考核,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核
考核总成绩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调动
根据总成绩情况,经研究确定调剂人选名单后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人员考察与调动
经确定的拟调剂人员,通过借调方式到新岗位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返回原部门。
附件:调剂报名表
人力资源部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