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纪委 嵩明县监委关于招聘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经嵩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嵩明县纪委监委委托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计划和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人员,名额25名(男性18名,女性7名)
岗位职责:嵩明县纪委监委对有关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时,履行对留置对象看护和审查调查安全保障任务;完成县纪委监委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3.纪律观念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间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7.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重听、色弱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
8.符合岗位所需其它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党纪立案查处、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9.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嵩明县黄龙大街296号嵩明县纪委监委三楼组织部办公室(304室)。电话:087,1-67920197,0871-66035746.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嵩明县纪委监委2019年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考生在报名前自行插入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签名盖章,一份经审核后本人留存,一份交报名处);《嵩明县纪委监委2019年合同制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附后)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6)其它相关材料,如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表彰奖励证书等。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2)不限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3)每名应聘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嵩明县纪委监委三楼组织部办公室(304室)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号以到场抽签序号确定)。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结构化面试环节进行,由嵩明县纪委监委招聘领导小组与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笔试
(1)方式和范围: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命题和阅卷,考试范围:《监察法》、时事政治、十九大精神、看护工作职责、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其中,行测60题(单选40道,多选20道,),专业知识40题(30道单选题,10道多选题)。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在中国嵩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笔试人员2:1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出现其他情况,由嵩明县纪委监委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每人10-15分钟,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由考生签字确认,占总成绩50%。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履职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注意事项: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交嵩明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综合成绩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义,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25名拟聘用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四)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优先聘用条件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
(七)递补
因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或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优先聘用条件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八)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嵩明门户网站(http://sm.k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纪委委监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工资均为3500元/月/人(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成绩公示及招聘期间的相关信息,将统一发布在嵩明门户网(http://sm.km.gov.cn/)“通知公告”栏以及嵩明县党风廉政网(http://sm.km.gov.cn/dflz/),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明、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嵩明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嵩明县纪委监委2019年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嵩明县纪委
嵩明县监委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