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招聘人员的公告
自贡市自流井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服务需求,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本人户籍在自贡市辖区内。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医疗保障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年龄:25-4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四)学历:2019年及以前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校读书的学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三、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考核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公共管理人员,招考工作、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按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分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依次等额确定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和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4月1日(1日截止到17:00时止)。
2.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自流井区汇东路583号原区法院5楼)。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1.填报信息:请报考者在报名地点领取《自贡市自流井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招聘人员报考信息表》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张贴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持《报考信息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自贡市自流井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六、考试方式、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总成绩100分,笔试占30%、面试占7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电话通知,参加考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工资及相关待遇
(一)经批准使用聘用人员,按照区相关统一保障标准计发工资,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2019年补贴标准按区财政统一保障标准执行。
(二)加班、值班费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薪酬在上年基础上每月增加30元。
(三)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八、体检及考察
(一)考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聘用及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13—2103121)。
本公告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3-2103121。
自贡市自流井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