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浓溪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招聘廉勤巡访监督员公告
根据需要,协兴园区浓溪镇纪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廉勤巡访监督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资格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一)职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到50周岁)。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掌握一定电脑知识,会基本的公文写作,懂得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
7、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在岗的国家正式公职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交至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浓溪镇纪委招聘廉勤巡访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浓溪镇纪委招聘廉勤巡访员报名表》见附表)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浓溪镇党委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由浓溪镇纪委电话通知有关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到浓溪镇浓全东街123号镇纪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开考条件。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人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条件,本公告报名时间延长,具体事宜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若延长报名时间后报名人数少于3人,经招聘小组资格审查和初步考察,报考人员中确有优秀人才,可以通知开考。
2.笔试。笔试科目:《申论》,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3.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报到、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考试总成绩由浓溪镇党委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浓溪镇党委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由协兴园区浓溪镇纪委会同相关部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自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四、工作地点及职责
(一)工作地点:浓溪镇辖区内的村(社区)+镇机关办公楼。
(二)工作职责:在镇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廉勤巡访监督员对本镇辖区内所联系的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巡访、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
五、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经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协议。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参照协兴园区招聘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协兴园区浓溪镇纪委办公室(浓溪镇浓全东街123号),联系人:赵老师,联系号码:0826-2431368。
附件: 浓溪镇纪委招聘廉勤巡访员报名表
中共浓溪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