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上半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财会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2846 次 日期:2019-04-28 13: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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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财会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武隆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5.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职教专业教师须在录用一年后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7.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由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学校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报区人力社保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l.cq.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层次的一个招聘学科报名,各招聘岗位层次之间以及不同招聘学科之间不得兼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申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9日上午09:00—5月10日24:00期间,登陆网址“http://183.64.107.107:6066/wulong/index.php?zsdwid=1”,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自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完整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5月11日24:00时前进行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5月12日24:00时前完成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5.已缴费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9年5月16日至5月17日登陆网址“http://183.64.107.107:6066/wulong/index.php?zsdwid=1”,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若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招聘学科,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还其考务费。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l.cq.gov.cn)公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24日9:00时后登录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l.cq.gov.cn)查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面试比例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5月27日(9:00-12:00;14:00-17:3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武隆区就业培训中心(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24号)。

2.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身份证或户口簿、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武隆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附件2)。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在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学科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前,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急需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进入面试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讲课和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所报学科8分钟左右的讲课内容(其中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幼教岗位还需现场展示其专业技能)。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教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招聘学科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应带好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1〕326号)执行。

(六)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七)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名额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如最后一名签订协议人选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校必修课程总成绩平均分、普通话等级及分数、英语等级高者确定最终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所确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办法确定选择顺序,并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用,考生须自带)或《重庆市武隆区 协议》(往届毕业生)。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只能递补两次)。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签订了就业协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与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报到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重庆市武隆区 协议》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武隆区教委组织人事科报到。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件的,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职教专业教在录用一年后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到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教委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承诺在招聘单位服务3周年及以上,在武隆区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l.cq.gov.cn)上查询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023-77722036、023-77825998;

区教委:023-77720801。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023-7782599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武隆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武隆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1-3

更多信息请查看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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