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创文工作需要,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文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择优录取,根据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人员录用。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文职工作人员共4名,主要协助做好市创文办的日常工作。
(二)薪酬待遇
1.试用期3个月,正式录用后工资及“五险”按规定执行。
2.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计算机、文秘、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及社会工作等专业优先。
(三)思想品德优良,有大局意识,服从管理,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积极进取,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写作能力、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执行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
(五)有政府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六)以下招聘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
1.“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及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
2.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3.残疾人、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残疾的需持有《残疾人证》、属低收入家庭的需持有《低保证》、属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需乡(镇)、社区未就业证明,并都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核查,符合困难就业条件的。失去土地的要有政府相关部门土地完全被征证明及生活困难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邮寄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至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普洱市北部行政中心市政府3-09)。
邮件发送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5日(请注明:姓名+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箱:smwmb@126.com。
3.报名材料
(1)普洱市创文办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份(见附件,报名表须附彩色照片,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发邮件的请扫描发送);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件报名的发送扫描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
普洱市创文办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市人社局,对通过审核者通知进行面试。
(三)面试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用。
(2)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由市创文办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五)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正式录用后,由市创文办按相关规定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合同。每年市创文办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创文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怡,联系电话(传真):0879-2189829,15087900869。
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