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阅读:5092 次 日期:2019-05-11 12:17:52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9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19〕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现就做好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19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2018年相同,具体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2019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0万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19年中央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特殊情况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3.年龄不超过30周岁。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财政支持。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19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19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2020年根据2019年度实际在岗教师人数进行结算。

(五)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持合理的性别比例,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报送材料

请认真研究提出设岗县(市)、设岗学校和设岗数量,填写《2019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县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2),材料的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务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特岗 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19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要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非教师岗位。要把好特岗 质量关,从严执行招聘条件规定,不得自行放宽尺度、降低标准。要做好招聘实施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要加强对本地招聘计划的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招聘计划完成,确保新录用特岗教师秋季开学时按时到岗。

(二)切实保障特岗教师待遇。特岗教师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同等条件下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省级财政要切实加强统筹,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工资性补助资金以外所需的经费投入,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落实好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着力提高特岗教师素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认真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要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开展特岗教师专项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

(四)切实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五)认真做好特岗教师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要充分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信息,要做好在岗特岗教师的数据统计、教师服务证书信息统计和2020年特设岗位需求预测工作。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相关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需求和项目实施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有关数据报送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作用和取得成果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七)加大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督查力度。各地要加强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无故拖欠特岗教师工资,不能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等情况,一经核实要给予通报批评,不得将该县(市、区)列入下一年度申请设岗需求名单。特岗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不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省份,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将不再增加或适当核减设岗名额。

附件:1.2019年中央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

2.2019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县设岗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9年4月8日

2019年中央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

省份 设岗数量 省份 设岗数量
河北省 7500 海南省 500
山西省 2500 重庆市 700
内蒙古自治区 1200 四川省 3300
吉林省 1400 贵州省 6800
黑龙江省 2000 云南省 6500
安徽省 2950 陕西省 6500
江西省 6800 甘肃省 5000
河南省 9800 青海省 300
湖北省 3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550
湖南省 48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8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80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900
总计 100000
更多信息请查看 2024年云南省特岗 考试信息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