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关于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强化禁毒专业化队伍建设,助推全县禁毒工作常态化开展,根据国家、省、市禁毒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全县公开招聘110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禁毒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中师、中技;曾任村(居)委会禁毒兼职人员学历初中以上);
3.户籍要求:按属地原则,本乡镇户籍只能报考本乡镇岗位,乌峰、南台、旧府三个街道办户籍人员可在三个街道办中选一个岗位报名;
4.有一定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会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年龄18至50周岁,男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上;
6.退伍军人、曾任村(居)委会禁毒兼职人员、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备条件人员、有驾驶证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在禁毒专职工作中被辞退过的人员;
6.有纹身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至5月15日(节假日、周末除外),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曾任村干部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办)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需提供原件及2份复印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合格报考者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2份复印件(查原件收复印件)。
2.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
3.社区戒毒(康复)专干招聘报名表2份。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2:1比例该岗位开考。笔试知识范围: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云南省禁毒条例》等相关内容。笔试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招录人数2:1进入面试。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时间及地点
面试通过后电话通知。
(七)考察
由县禁毒办联系公安机关统一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及其他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各乡镇(街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三、工资待遇
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予以发放。
四、签订聘用合同书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2个月,经县禁毒办综合考核后,由乡镇(街道)禁毒办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实行一年一聘制,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镇雄县禁毒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附件1:镇雄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镇雄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专干人数 | 备注 |
1 | 坡头镇 | 8 | |
2 | 母享镇 | 7 | |
3 | 泼机镇 | 6 | |
4 | 以勒镇 | 5 | |
5 | 塘房镇 | 5 | |
6 | 乌峰街道办 | 5 | |
7 | 南台街道办 | 8 | |
8 | 旧府街道办 | 5 | |
9 | 黑树镇 | 4 | |
10 | 大湾镇 | 4 | |
11 | 赤水源镇 | 4 | |
12 | 罗坎镇 | 4 | |
13 | 中屯镇 | 4 | |
14 | 林口乡 | 3 | |
15 | 尖山乡 | 2 | |
16 | 鱼洞乡 | 2 | |
17 | 芒部镇 | 3 | |
18 | 五德镇 | 3 | |
19 | 场坝镇 | 3 | |
20 | 牛场镇 | 3 | |
21 | 坪上镇 | 3 | |
22 | 雨河镇 | 2 | |
23 | 盐源镇 | 2 | |
24 | 木卓镇 | 2 | |
25 | 果珠乡 | 2 | |
26 | 以古镇 | 3 | |
27 | 花朗乡 | 2 | |
28 | 花山乡 | 2 | |
29 | 碗厂镇 | 2 | |
30 | 杉树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