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市场监管局2019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红河州市场监管工作。经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与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体魄,善于与人沟通交流;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和性别不限;
6、具有红河州内城镇居民户口(需提供户口册);
7、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创业证》已年审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参加公务员招考、 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1.12315专线话务座席员4名,岗位条件为普通话较为流利,有普通话等级证书优先。2.政务注册审批接件员1名,文秘专业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16日- 6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二)发布方式:云南蒙自人才网。
(三)报名方式:采取到用人单位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四)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报名表、近期数码免冠照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由本人提交红河州市场监管局人事科。(联系人:曹桓伟;联系电话:0873-3856956,手机:13577312938)。
(五)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招聘办法、步骤和内容
采取资格审查、业绩评价、面试等办法进行。
(一)资格审查
由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以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名最终确定人选,并在1个工作日电话告知本人。面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七、待遇
(一)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每月1800元;
(二)试用期满后,如录用工资待遇为每月2400元,外加失业、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五种保险。
(三)工作表现突出的,第二年可纳入工会会员管理,并享受同等待遇。
八、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为一年,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续聘。因工作失误,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解聘。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其他原因辞职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九、相关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体检或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十、招聘咨询
本公告由红河州市场监管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曹桓伟,
十一、联系方式
网络邮箱报名:请下载填写《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发送至QQ邮箱435682153@qq.com,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公益性岗位+本人姓名;
联系电话:0873—3856956手机:13577312938
特此公告
红河州市场监管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