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梓潼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梓府发[2012]15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乡(镇)卫生院补充聘用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的专业、名额及范围
聘用人员的专业分临床、医(药、护)技士和防疫、妇保、救护车驾驶人员,聘用名额68名。其中临床专业(包括中医)14名,护士8名,中西药剂师4名,防疫4名,妇保10名,救护车驾驶员28名。招聘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其中:中西药剂人员、救护车驾驶人员只限本县范围内,以户籍为准)。
二、聘用人员条件
1、临床专业技术人员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含中医)以上执业资格。
(5)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48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期计算,下同)。
2、医(药、护)技人员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国家认可的医药、护、技士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含2012年已考试合格人员,可凭成绩通知单报名);
(5)年龄: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3、防疫人员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人员。
(5)年龄: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
4、妇幼保健人员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
(5)限女性,年龄在48周岁以下。
5.救护车驾驶员(同时兼新农合、单位办公室管理)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初中以上学历,具有国家认可的驾驶救护车资格证,(C照以上)但取得驾驶证后必须从事驾驶工作满一年以上,同时还要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有临床执业资格人员优先考虑)。
(5)限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聘用原则及办法
(一)聘用原则:
此次补充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各乡(镇)卫生院根据核定的岗位设置和需补充人员数,按照上述聘用人员的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择优聘用。
(二)聘用办法:
实行资格审查、审核确定,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超过本单位聘用指标限额,依次按照执业资格的高低、专业技术职称的高低、执业期限的长短从高到低聘用,满员为止。救护车驾驶员同时按驾驶证的取得时间、学历高低、年龄大小、驾驶实践中的遵章守纪记录等因素确定。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梓潼实际合理确定;按社保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参加聘用人员在县卫生局政工股领取聘用申请表,根据本人资格情况报考一个符合要求的专业岗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3日上午9时起至8月29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政工人事股。
3、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职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是否有违法、违纪、等证明。
(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拟聘人员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统一组织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后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聘用。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在聘期内(含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和其它有关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人员,聘用合同自然解除或解聘。聘期满后经工作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七、本公告同时在梓潼电视台、梓潼政务网(网址:http://zitong.my.gov.cn)刊(播)出。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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