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本校
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学院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队伍,学院面向我校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外辅导员(3人)和编外行政管理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请注意查看(附件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校内)》。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 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因作风问题被原单位辞退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携带岗位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其他能够证明胜任岗位的材料,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2019年6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址:校务管理中心7楼组织人事处704室。
三、面试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专业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招聘岗位相关知识、口语表达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能力。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10日下午14:20到校务管理中心704室组织人事处报道,具体安排面试地点。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考生面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学院组织人事处通知。
若有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将按考生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形式
健康体检合格、政审合格、试用期(三个月)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学院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专科生月工资2000元+工龄工资+绩效+五险+住房公积金;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后,行政管理人员每年月增资200元/月工龄工资,辅导员每年月增资300元/月工龄工资,每月发放600-1000元的绩效,按劳动法购买五险,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者,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学院联系方式及地址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73-3657877(兼传真)
联系人:邹老师(13988044016)
附件【附件1:2019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19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 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面向校内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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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性别 | 民族 | 生源地或户籍 | 年龄 | 学历 | 学历类型 | 毕业 年份 |
专业类别 | 其它招聘条件 | 备注 | ||
第一组专业 | 第二组专业 | 第三组专业 | ||||||||||||||||
01 |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 事业单位 | 教务管理员 | 2 | 行政管理人员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不限 | 不限 | ||||
02 |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 事业单位 | 图书管理员 | 1 | 行政管理人员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不限 | 不限 | ||||
04 |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 事业单位 | 学生管理人员 | 1 | 行政管理人员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不限 | 不限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
05 |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 事业单位 | 辅导员 | 3 | 辅导员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不限 | 不限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
合计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