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市就业中心就业招用工信息2019年第43期)
为缓解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力不足的压力,提高警务运行效率,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戒毒矫治工作,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需要的辅警队伍,根据《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经曲靖市人民政府批准,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从事信息技术、心理咨询、体能康复、教育矫正、辅助管理强戒人员等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此次招聘委托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代理招聘,云南润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招聘,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理由宣传代理招聘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以前(含31日),每个岗位对年龄上限的要求不一致,具体要求详阅《招聘计划表》;
3、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未就业或者在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式聘用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公告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nqjrs.cn)和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www.yncpu.net)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3、报名地址: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就业办(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即可。
(3)《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本人近期半寸浅灰底免冠正装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5)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按照各岗位招聘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nqjrs.cn)、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www.yncpu.net)及微信公众号(云司警院就业创业协会)进行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统一制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到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人员人数情况,若报名人数较少,将按照1:3的开考比例进行。(例如:计划招聘30人,但报名人数只有30人,则该岗位招聘人数为10人。)
(一)笔试类别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宪法》、《人民警察法》、《禁毒法》、《戒毒条例》)、时事政治、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地点: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nqjrs.cn)、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www.yncpu.net)及微信公众号(云司警院就业创业协会)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仅限2019年度有效。
(四)笔试政策性加分
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被评为革命烈士的子女笔试成绩加8分(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革命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户口证明(用于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以上加分证明材料请于报名时由考生本人提供。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聘用计划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报考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面试按照特殊岗位的资格要求,单独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nqjrs.cn)、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www.yncpu.net)及微信公众号(云司警院就业创业协会) 进行公布。
(三)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nqjrs.cn)、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www.yncpu.net)及微信公众号(云司警院就业创业协会) 进行公布。
七、体能测试
综合成绩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八、体检、政审考察
体能测试后,体检和政审考察工作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实施。根据考生在本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到考录公务员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程序,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政审等有关要求进行。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nqjrs.cn)、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www.yncpu.net)及微信公众号(云司警院就业创业协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予以聘用。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报到。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含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继续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确定。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辅助警务人员月薪酬待遇标准:
人员类别 | 基本工资 | 五险 | 服装及装备 | 意外伤害保险 | 伙食补贴 | 合计 |
勤务辅警 | 3000 | 1236 | 213 | 24 | 4473 | |
特殊岗位辅警 | 5000 | 1236 | 180 | 24 | 6440 |
十一、纪律和监督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纪委和中共曲靖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委检查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负责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监督电话: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纪委:0871-67337593
中共曲靖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委检查组:0874-3362673
本公告由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及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处:0871-67330229,段老师15925199098,赵老师13708431755。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0874-3149503,赵警官:13577372971。
附件:1: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2: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9年6月4日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 |||||||||||||||||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名称 | 是否为特殊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录人数 | 性别要求 | 民族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专业需求 | 生源地或户籍地需求 | 政治面貌需求 | 资格证书 需求 | 工作经历需求 | 其他条件 | 备注 |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特殊岗位 | 信息化建设与运维员 | 是 | 01 | 1 | 男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计算机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从事软件、网络、信息化工程项目实施满2年,或从事网络和信息系统运维工作满3年。 | 具有系统分析师、网络工程师或软件设计师证书者优先。 | |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勤务 | 心理矫治中心 | 否 | 02 | 1 | 男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心理学 | 限曲靖户口 | 不限 | 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心理咨询师从业培训认证书 | |||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勤务 | 体能康复中心 | 否 | 03 | 2 | 男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限曲靖户口 | 不限 | 国家职业健身教练资质 | |||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勤务 | 教育矫正中心 | 否 | 04 | 1 | 男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限曲靖户口 | 不限 | 教师资格证 | |||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勤务 | 勤务辅警人员 | 否 | 05 | 8 | 男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计算机 | 限曲靖户口 | 不限 | 不限 | |||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勤务 | 勤务辅警 | 否 | 06 | 26 | 男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限曲靖户口 | 不限 | 不限 | 身高1.70米以上,同等条件下,有从军经历者或警校毕业生优先。 | ||
合计 | 39 | ||||||||||||||||
注: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以前(含31日);2.招录工作岗位包含大营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