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阅读:45282 次 日期:2019-06-05 1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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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司法部第5号公告,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我区有12个县(区)可享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区政策: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中宁县,报名时户籍在以上县(区)的报名人员,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

(四)报名人员应使用汉文在我区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6月20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原件的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照片内容应完整、清晰)。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应显双肩、双耳、露双眉;不能佩戴饰品、徽章、粗框眼镜;不能上传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能对照片进行美化、拉伸、修复等PS处理。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考试时确认身份唯一使用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考务费及选择报名地

报名人员应通过网上交纳客观题考试考务费130元/人(宁价费发[2018]12号)。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4日24时。

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所交纳的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我区客观题考试设置银川、石嘴山、吴忠(含中卫考生)、固原四个考区。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可以根据考区划分情况选择报名地,到报名地对应的考区参加考试。报名人员交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我区只设汉文试卷考点、考场,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报名人员,可选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吉林省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8月21日至8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我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分为8月31日、9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应试人员不能自行选择参考批次,报名系统将随机分配考生参考批次,并自动生成准考证。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8月3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8月3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六)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七)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9月7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或者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考务费。主观题考试考务费70元/人(宁价费发[2018]12号)。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二)考区设置

我区主观题考试设置银川一个考区。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2019年在我区参加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我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司法部于2019年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资格审核授予

通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或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司法部规定的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考务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我区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三)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考点均设置安检通道。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五)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政策事项,可向司法厅及五市司法局电话咨询:

司法厅:0951-4110273

银川市:0951-5556689

石嘴山市:0952-2035360

吴忠市:0953-2122148

固原市:0954-2088814

中卫市:0955-7068818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凡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向北京信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咨询:010-88177421或88177422。

凡涉及网上交费事项,可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电话咨询:95188或0571-88156688。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951-4113492

(七)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请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5月27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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