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公告
为解决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经报请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同意,麻栗坡县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组织开展招考聘用工作。
二、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文凭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人数:5人。
(二)工作地点:县民政局。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二)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和国民教育学历均符合此次招聘条件。
(三)户口/生源:麻栗坡县户口和生源。
(四)专业要求:专业不限,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年龄要求:20至35周岁(1984年以后出生)。
(六)性别要求:不限。
(七)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八)其他要求:热爱社会救助工作,讲原则,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招聘程序
严格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精神,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拟聘公示、聘用等步骤严格执行。具体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县民政局办公室(政务大楼20楼2001室,联系电话:6622772)。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填写《麻栗坡县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4)能有效证明符合竞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如计算机操作证、从业资格证、职称证);
(5)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
(6)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报名时提供一份给县民政局。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考生填写的《麻栗坡县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和相关材料,由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考生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报名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查,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县民政局资格审查小组签署同意应聘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考试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考生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证件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请考生按公告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和面试,县民政局不再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由民政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占考试总分数的50%;
3.笔试内容主要为基础知识、工作适时应变能力测试、统筹规划推进工作的能力等;根据岗位需求,按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取岗位需求人数按1:2人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4.笔试时间: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考生需8:30前进入对应考场;
5.笔试地点:麻栗坡县一小(具体考场请到县一小门口公示栏查看考场安排)。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考生需8:30前进入对应候考室;
2.面试地点:麻栗坡县民政局(政务楼20楼2004室);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将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招聘岗位及专业相关业务知识;
4.面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分数的50%。面试结束后,评委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三)综合成绩的确定: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经招考聘用领导小组批准后利用“麻栗坡县政务网”向社会公布。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
(二)体检地点:麻栗坡县医院;
(三)体检项目标准及费用: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考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具体体检注意事项详见发布综合成绩时的公告;
(四)其他事项: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岗位,依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拟聘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合格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麻栗坡县政务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者,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次按照程序进行递补。
九、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
本次招聘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县民政局与其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试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为1年1签,服务周期内聘用人员单方面提出辞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按合同中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十、工资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试用期间月薪每人2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月薪每人3600元(含五项社会保险)。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相关要求
(一)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关注招聘动态,若应聘者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三)整个招聘工作,接受人社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事宜由麻栗坡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麻栗坡县民政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