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民政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文件精神,为充实社会救助基层工作力量,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员25人,协理员110人。具体招聘单位为师宗县民政局,岗位为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经办员,其中:县乡级社会救助经办员25人,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110人。县乡级社会救助经办员安排在县民政局或由民政局安排到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由各乡(镇、街道)招聘,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社区)招聘1人,负责做好本村(社)社会救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县乡级社会救助经办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现从事民政工作的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5.年龄在18—35周岁(截止到2019年 6月 11 日);现从事民政工作的放宽至45岁。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民政工作经历人员。
(二)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3.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熟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具有一定的社会救助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除本人及家庭从事的生产生活劳动之外,应专职从事社会救助工作,不得再兼职从事其它工作;
4.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50周岁(截止到2019年6月11日);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县乡级经办员报名方法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结束后,按符合条件实有人员进行考核。若报名人员少于实际招聘人数,按照实有人员考核,不足人员下批招聘。
2.报名地点:师宗县民政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张桥刚,5769345。
4.报名要求:报名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及复印件各1份。
(二)协理员由各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负责招聘。
五、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县乡级社会救助经办员分为资格审察、面试、体检和政审四个环节,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资格审察
资格审察在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审察。
(二)面试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职业素养、语言表达、适岗能力、沟通能力、岗位匹配能力等综合情况。
2.面试时间:2019年6月13日下午2:30,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地点:县民政局4楼会议室。
4.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评定后,当场向本人公布。
(三)体检与政审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目前《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师宗县民政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在进入面试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政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公示。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职称、面试成绩和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
公开考核招聘的县乡级社会救助经办员根据考核情况,统筹安排在县民政局或由民政局安排到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由县民政局招回辞退并重新招聘人员补充到该工作岗位。
(二)工资待遇
县乡级社会救助经办员每月每人4359元(含五险),村级协理员每月每人825元。
师宗县民政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