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西盟县2019年招聘勤务辅警公告
来源:西盟警方 阅读:1200 次 日期:2019-06-11 16: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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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2019年度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公告

为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矛盾,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优化警力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公安反恐队伍、应急处突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职责,切实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增强驾驭复杂社会治安形势和应急抢险救灾能力,维护边境地区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22号)的规定、《普洱市公安局 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的通知》普公发[2017]22号和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盟县特勤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7]98号),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勤务辅警身份及职责

西盟县公开招录的勤务辅警具有“四个身份”(即公安勤务辅警、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禁毒专干和民兵身份),承担全县公安勤务辅警、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禁毒专干、民兵职责职能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的非行政、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

1、履行公安勤务辅警职责。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活动和其他勤务活动:一是协助开展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二是协助开展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三是协助开展社会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四是协助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协助开展公安机关其他勤务活动。

2、履行禁毒专干职责。协助开展吸毒人员打处收戒、帮教管控、教育管理等禁毒工作。

3、履行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职责。协助开展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4、履行民兵职责。做好民兵战备,协助开展武装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5、其他职责。作为应急机动力量,协助开展紧急突发案(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等。

二、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招聘的勤务辅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主管单位即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签),辞退程序按《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勤务辅警的工资标准按照《普洱市公安局 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的通知》普公发[2017]22号规定的每人每月3053.6全市统一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费)核发。

勤务辅警工资由县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同时参照人民警察意外伤害险的标准给予购买意外伤害险。

三、日常管理

1、管理模式。西盟县勤务辅警录用后统一安排在县看守所、县拘留所改造营区住宿,实行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集中食宿、集中培训、集中管理。 特勤人员以班为单位,实行“轮值轮训、轮勤轮休”,确保80%的力量值班备勤、20%的力量轮休调整。

2、教育培训。统一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开展强化训练、组织管理。整合公安、林业、人武部门教学力量,利用公安警务实战训练场、教育培训中心等区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以周为单位,每周安排公安勤务辅警理论和实战教学6天,专业扑火队、民兵理论和实战教学1天。

3、勤务模式。按照“公安主管,林业、人武部门协管,统一调派、按需使用”原则,公安、林业、人武部门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调派勤务辅警开展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报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开展勤务工作。用人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谁保障”的勤务管理原则,安排专人加强督导管理、提供必要保障

四、招聘资格条件

五、报名事项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本人前往西盟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一)现场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流程为:现场领取《西盟县2019年勤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西盟县2019年勤务辅助人员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报名点报名→签订《西盟县2019年勤务辅助人员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2)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2.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人员,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六、体能测试

根据前期报名人员情况确定面试、体能测试人员及时间、地点,具体待通知。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开展。

体能测试的项目如下:

1、10米×4往返跑。

2、男子1000米跑。

3、纵跳摸高。

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即:

注:体能测试由西盟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可测试三次,取最好成绩;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

七、面试及体检

面试及体检人员测试时间、地点具体待通知。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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