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坪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公告
为解决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大坪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大坪镇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岁—35岁,性别不限,专业不限。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三)热爱社会救助工作,讲原则,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招聘程序
严格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精神,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拟聘公示、聘用等步骤严格执行。具体由大坪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坪镇人民政府民政管理所(镇政府一楼),电话:0876—3016487、13887678358。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填写《麻栗坡县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4)能有效证明符合竞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如计算机操作证、从业资格证、职称证);
(5)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统一收集汇总报名材料,大坪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选取进入招聘。
(三)招聘方式
1、测试:电脑实际操作,重点测试电脑使用及文字、数字等输入操作。
2、面试: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重点了解报考人员个人情况、报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审查: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资格审查。
(五)体检:经测试、面试、政审合格人员,按通知要求到麻栗坡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岗位,依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由大坪镇纪委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法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
四、工资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月薪每人3600元(含五项社会保险)。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相关要求
(一)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关注招聘动态,若应聘者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三)整个招聘工作,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的监督;
(四)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大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76—3016486)
大坪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