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干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公告
为解决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董干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董干镇民政管理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和国民教育学历均符合此次招聘条件。年龄18岁-35岁,性别不限,专业不限。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三)热爱社会救助工作,讲原则,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招聘程序
严格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精神,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拟聘公示、聘用等步骤严格执行。具体由董干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3日至2019年6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董干镇人民政府民政管理所(联系电话:3016231、15887146974)。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填写《麻栗坡县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4)能有效证明符合竞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如计算机操作证、从业资格证、职称证等);
(5)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
(二)综合成绩的确定: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经招考聘用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统一收集汇总报名材料后,由董干镇镇人民政府招聘领导小组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选取进入招聘。
(四)招聘方式
1.测试:电脑实际操作,重点测试电脑使用及文字、数字等输入操作。
2.面试: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重点了解报考人员个人情况、报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查: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资格审查。
(六)体检:经测试、面试、政审合格人员,按通知要求到麻栗坡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岗位,依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由董干镇纪委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要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
四、工资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期签,月薪每人3600元(含五项社会保险)。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相关要求
(一)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关注招聘动态,若应聘者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三)整个招聘工作,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的监督;
(四)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董干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876-3016288。
董干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