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来源:隆阳区人民政府 阅读:1738 次 日期:2019-06-26 09: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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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机关部门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5名,其中:退役军人服务站1名,要求退役军人,其余岗位4名,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熟练Wrod、Excel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2.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査,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形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4日16:30。地点:汉庄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吴美丽,电话:15987501673,2880018;邮箱:287698178@qq.com。

2. 报名需填写求职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其他资质证件及简要履历(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汉庄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人数确定。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5日,具体时间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审

采取镇派出所、司法所、镇纪委联合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政审不合格的,由镇组织人事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后办理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工资2200元,发现不适合镇机关部门工作的,直接解聘。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按年签订

,工资2600元/月(购买工伤保险)。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相关考试时,必须带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中共汉庄镇委员会

汉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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