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直机关工委党校
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是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主要承担组织实施广东省直机关有关党员干部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干部的岗位业务培训等。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党校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岗人员,详见《广东省直机关工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35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日,有5年以上党建工作经历放宽2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5.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6.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我委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0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广东省直机关工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3)电子版(须附彩色照片)发送到我委公开招聘工作邮箱(szgwjgdb@126.com),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A01+张山”。我委在收到报名材料后,自动回复邮件收到确认。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国(境)外学历、学位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对应学科]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和还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应聘人员要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初审
我委干部处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领取准考证的相关事宜在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主页公布。准考证与身份证共同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初审合格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如低于1﹕3,则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参考教材,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发现舞弊者,取消其考试成绩。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站主页公布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4),送我委干部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我委干部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我委将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岗位笔试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人员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资格复审等事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我委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须本人亲自参加,不接受委托办理。复审的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广东省直机关工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各1份、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与电子邮件报名照片一致,照片背后写上姓名,下同)。
2.社会人员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广东省直机关工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各1份、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报考者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1.面试组织。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形式,时间约为1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胜任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面试结束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需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给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四)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站主页公布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有关要求,由我委统一组织,并承担费用。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我委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和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委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学历),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期间最初十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凡与应聘人员有上述回避情形或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
(四)有关招聘事项、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查询。
(五)广东省直机关工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由我委干部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83133863。
招聘工作由我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0-83133874。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6月24日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