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州市纳溪区关于公开招聘宣传文化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何娟等14名同志经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符合本次考试聘用条件,拟聘为纳溪区乡镇宣传文化工作人员。现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时间从2012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要求举报者署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联系电话:0830-4212407
泸州市纳溪区委宣传部
泸州市纳溪区文体广电局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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