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程序,完成了笔试和面试工作。按程序进入体检环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李来奎、陈 菊、周 操、李 云
二、体检时间
2012年8月18日上午8:30。
三、体检集中地点
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10楼西1019室。
四、收费标准
按医院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请于2012年8月18日上午8:00前到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10楼西1019室报到并进行抽签,报到时需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按时报到的,视为主动弃权,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注意事项,请按照《体检须知》(详见附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中共毕节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2年8月16日
附件:
体 检 须 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进入体检人员均应在毕节市台办的监督下,到毕节市委台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按抽签顺序进行,考生在体检期间,只准报告本人的抽签顺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身份信息;体检期间手机交监督员保管。
4、须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调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并按相同程序到毕节市委台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1、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同时按名次递补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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