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简章
来源: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786 次 日期:2019-10-08 17: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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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简章

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人才,为武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我区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共1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文化知识和其他要求,详见《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9月28日(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境外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余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在2019年9月29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2.报名所需材料:

(1)《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3)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书、专业奖学金获得情况、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及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

(4)经“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的学术论文(著作)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共在兰州、西安2个城市设置报名和面试现场,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和面试现场。

1.兰州报名地点:兰州大学;

报名时间:9月29日上午9:00

2.西安报名地点:西安交通大学;

报名时间:10月14日上午9:00;

面试时间和地点于报名时通知,并于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l.cq.gov.cn/index/)公布。

上一考点招聘剩余岗位数纳入下一考点继续招聘,其空缺岗位在上一考点招聘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l.cq.gov.cn/index/)公布。如在上一考点已将全部岗位招满,将不再到下一考点组织招聘,考生请自行选择一个招聘点报名,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面试和综合考核,分值各100分。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素质、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岗位适应性、个性特长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量化计分。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综合考核根据考生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业匹配、业务能力、社会实践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考试考核成绩在考点和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l.cq.gov.cn/index/)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比例须达到1:2,因报考人数较少,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行文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在招聘公告未作另行规定的情形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是指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9年境外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未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武隆区招聘单位至少服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违约金。

五、待遇

考核招聘人员被聘用后,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外,符合《武隆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条件的,可按该办法享受相应住房、安家费、子女就读等待遇。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咨询电话:023-77825998、023-77722036。

附件: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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